自2025年1月1日起,《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施行。作為我國首部橫跨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三大領域的行政法規,《條例》既是《網絡安全法》《數據安全法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的配套細則,也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的重要保障。這一法規的落地,標志著我國數據治理體系邁入新階段,對企業和個人均提出了新要求,也帶來了深遠影響。
對于企業而言,要建立數據分類分級制度,優化內部合規流程;加強員工培訓與技術投入,防范數據泄露風險;關注政策動態,及時調整跨境業務策略。
對于個人而言,《條例》進一步強化個人對數據的控制權,同時要求公眾提升自我保護意識。個人可依法行使信息查閱、更正、刪除、轉移等權利,企業需提供便捷途徑且不得設置不合理障礙。例如,用戶可要求關閉個性化推薦功能或刪除用戶標簽,避免“大數據殺熟”。針對頻發的“人肉開盒”(非法獲取并公開個人信息)等違法行為,《條例》明確禁止非法收集、買賣個人信息,違者最高可處百萬元罰款,直接責任人面臨刑事追責。公眾需警惕過度收集信息的場景(如不明來源的抽獎活動),審慎授權敏感權限;利用社交平臺的隱私設置功能,控制信息共享范圍;對可疑電話、短信保持警覺,避免點擊釣魚鏈接。 ?
隨著配套地方性法規和行業標準的逐步出臺,數據安全與利用的平衡將更加精準。公眾與企業需持續關注政策動態,以合規促創新,共同筑牢數字中國的安全防線。??